一、招标条件
息县2017年彭店乡大谢楼村(县道X006土墩-省道S213)农村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省补助资金及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息县2017年彭店乡大谢楼村(县道X006土墩-省道S213)农村公路改建工程
2.2建设地址:息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概况表所含全部内容
2.4 建设里程:5.033公里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建设里程各不少于5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工程;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
3.4.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投标资料造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的通知》豫交文〔2012〕2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8年1 月 12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