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节能  除尘器  脱硫  洛河发电厂  辽宁  福建  淮南  设计  脱硝  桥架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程 » 正文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六安站站房综合楼Ⅰ类变更建管甲供物资(旅客座椅)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西铁路线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六安站站房综合楼规模调整Ι类变更设计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宁西铁路线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六安站站房综合楼规模调整Ι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座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六安站位于安徽省西部,此次变更增设通信、信息、电力、接触网、暖通、机械等设备。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名称: 旅客座椅               包件号:01WZ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2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
3.3许可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生产能力:主要生产、检验设备满足招标物资生产供货要求;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2014年12月以来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2014年12月以来的国内铁路、地铁、机场供货业绩。
3.7履约信用: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6
Processed in 19.481 second(s), 28 queries, Memory 2.5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