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架修项目已由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审方式为资格后审。
1.项目名称
无锡地铁电客车空调系统委外架修项目。
2.招标内容
项目范围:无锡地铁1、2号线车辆使用空调系统供应商均为金鑫美莱克空调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无锡1、2号线车辆共46列,6节编组。每列车配客室空调机组12台、司机室通风单元2台,控制盘6个。共计552台客室空调机组、92台司机室通风单元。
2.1 无锡地铁1号线空调架修维修范围
序号 主要设备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空调机组 KLD-37MZP2 台 276
2 司机通风单元 TFD-500MZ 台 46
3 控制盘(Tc
车) KZP1-37MZP2 个 46
4 控制盘(M车
) KZP2-37MZP2 个 92
2.2无锡地铁2号线空调架修维修范围
序号 主要设备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空调机组 KLD-37MPP2 台 276
2 司机通风单元 TFD-500MP 台 46
3 控制盘(Tc
车) KZP1-37MPP2 个 46
4 控制盘(M车
) KZP2-37MPP2 个 92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金应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情况,并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递交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或暂停。
3.2 单位业绩要求情况:
投标人须具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生产制造或架修或大修业绩;
3.3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格条件
(1)行业要求:从事铁路车辆或轨道交通相关行业;
(2)职务、能力要求:具有3年(含)以上轨道交通行业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含)以上职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至2018年1月16日下午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