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改建铁路南平至龙岩线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306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487号)、南昌铁路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南平西站地道等三项变更设计的批复》(南铁建设函〔2017〕6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福建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龙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信号专业自购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南平至龙岩线扩能改造工程位于福建省中西部南平、三明、龙岩三市境内,北起合福铁路南平北站,经沙县、三明、永安、漳平等市县,南止漳龙铁路龙岩站,新建线路长度246.546km。南平至龙岩铁路新建双线共设车站9个,其中南平北站为合福铁路既有车站,三明北为向莆铁路既有车站,龙岩站为既有站,南平西、三明南、永安南、双洋、漳平西、雁石南为新建中间站。
全线正线新建桥梁86座,计32934.5延米(不含右线3座1590.35米),占线路长度的13.37%;正线新建隧道75座,计185722m(不含右线3座1773米),占线路长度的75.33%。桥隧总长为218.656公里(左线),占线路全长的88.70%。
2、南龙铁路各种参数:
(1)铁路等级:I级;
3、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南龙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工程信号专业自购物资设备道岔缺口视频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4-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期或复检合格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设备同类产品具有为政府机关、电气化铁路、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大中型建筑建设项目提供相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不接受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或检察院盖章)。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10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8年1月12日至 2018 年1月16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