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治安保卫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2018-01-11
招标公告201801027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生产工程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文件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
C02012817SZ01WZ001-120540000021 |
标段二十一: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治安保卫服务 |
厂区治安保卫服务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提供近3年无人身伤亡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安监部门出具证明。(不包括标段四)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标段二十一: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厂区治安保卫服务 |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具有保安服务资质批文或保安经营许可证; 近5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投标方提供的用户业绩应是真实的,并符合本条要求,否则视为未响应标书;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8年01月11日-2018年01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