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送出线路维护及抢修(标段二)招标【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JGZB17-1704( 01- 01)
日 期: 2018年01月15日
1.1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线路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1.2.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有九个公司,十个风电场,分别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兴和、商都县、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包头市达茂旗。本次以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所属各风电场送出线路维护及抢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拟按区域分为三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将按照线路维护的报价分别与各公司签订线路维护合同;当抢修工作实际发生时,招标人与投标人再行协商,若抢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招标人可不予签订合同。标段二为包头地区三个风电场,其中龙源(包头)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风电场安装有134台GW77-1500机组,装机容量20.1万千瓦。风电场通过2台主变压器升压后经自建的220kV送出线路连接至电网对端变电站, 220kV送出线路全长11.2公里。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满都拉风电场装机9.95万千瓦,项目建有1条220kV架空输出线路,全长87.2km。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沃德风电场装机20.1万千瓦,项目建有1条220kV架空输出线路,全长39.3km。
工作内容:送出线路的设备巡视、检查测试、日常维护、检修及事故抢修工程进行询价招标,维护对象为220kV输电线路及相关杆塔、基础、接地、导地线、绝缘子、金具等线路附件,以及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走廊环境。详见技术文件。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5日 09:00整到2018年01月23日 16:0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送出线路维护及抢修(标段二)招标【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JGZB17-1704( 01- 01)
日 期: 2018年01月15日
1.1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线路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1 |
送出线路维护及抢修(包2)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其中许可证内容中必须包含同等级及以上承试资质)。 3、近3年内(2015年~2017年)至少具有3个国内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或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等)。 4、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类似检修或预试管理经验和业绩,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技术服务队伍,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提供特种作业证件; 7、对于同时招标的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送出线路维护及抢修项目(含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如果投标人综合评标排名第一的标段超过两个,则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标段,并依次确定其余标段的中标单位 |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有九个公司,十个风电场,分别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兴和、商都县、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包头市达茂旗。本次以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所属各风电场送出线路维护及抢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拟按区域分为三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两个标段。招标完成后,中标人将按照线路维护的报价分别与各公司签订线路维护合同;当抢修工作实际发生时,招标人与投标人再行协商,若抢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招标人可不予签订合同。标段二为包头地区三个风电场,其中龙源(包头)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风电场安装有134台GW77-1500机组,装机容量20.1万千瓦。风电场通过2台主变压器升压后经自建的220kV送出线路连接至电网对端变电站, 220kV送出线路全长11.2公里。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满都拉风电场装机9.95万千瓦,项目建有1条220kV架空输出线路,全长87.2km。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沃德风电场装机20.1万千瓦,项目建有1条220kV架空输出线路,全长39.3km。
工作内容:送出线路的设备巡视、检查测试、日常维护、检修及事故抢修工程进行询价招标,维护对象为220kV输电线路及相关杆塔、基础、接地、导地线、绝缘子、金具等线路附件,以及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走廊环境。详见技术文件。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5日 09:00整到2018年01月23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