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WEME-201801CCSR-S001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以下简称“长春三热”)位于长春市南偏西,主要为长春市的西南部提供热源,满足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及周边企业供电、供热的需求。长春三热于 2009 年 3 月建成投产,装机规模为 2×350MW 燃煤供热机组。
二期正在建设2×B80MW背压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留有再扩建条件,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按脱硝系统入口烟气中NOx含量不大于300mg/Nm3(标态,干基,O2=6%,以NO2计)考虑,脱硝效率不小于89%,脱硝装置在附加层催化剂投运前,脱硝装置出口烟气中NOx含量<33mg/Nm3(标态,干基,O2=6%,以NO2计)。
长春三热背压机(2×B80MW)脱硝系统还原剂须由液氨更换为尿素。综合考虑安全生产、费用投资及运行成本等多项因素,拟采用尿素催化水解法制氨气。
本工程为长春三热背压机(2×B80MW)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范围:
包括但并不限于:
本工程范围包括一套完整的水解尿素制氨系统一体化装置的设计、优化、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以及平整场地,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部分的技术要求。
施工、调试、投运工期要求:2018年3月——2018年10月2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具有国内外2台套(含)以上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调试等总承包2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尿素水解制氨系统建设或改造合同,且具有投运业绩。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2.2所供设备、材料是经过ISO9000质量认证的设备,并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书;
3. 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8日。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WEME-201801CCSR-S001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以下简称“长春三热”)位于长春市南偏西,主要为长春市的西南部提供热源,满足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及周边企业供电、供热的需求。长春三热于 2009 年 3 月建成投产,装机规模为 2×350MW 燃煤供热机组。
二期正在建设2×B80MW背压机组,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留有再扩建条件,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工艺。在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按脱硝系统入口烟气中NOx含量不大于300mg/Nm3(标态,干基,O2=6%,以NO2计)考虑,脱硝效率不小于89%,脱硝装置在附加层催化剂投运前,脱硝装置出口烟气中NOx含量<33mg/Nm3(标态,干基,O2=6%,以NO2计)。
长春三热背压机(2×B80MW)脱硝系统还原剂须由液氨更换为尿素。综合考虑安全生产、费用投资及运行成本等多项因素,拟采用尿素催化水解法制氨气。
本工程为长春三热背压机(2×B80MW)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范围:
包括但并不限于:
本工程范围包括一套完整的水解尿素制氨系统一体化装置的设计、优化、供货、施工、调试、试验、现场服务以及平整场地,采用总承包方式(EPC)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附件部分的技术要求。
施工、调试、投运工期要求:2018年3月——2018年10月2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具有国内外2台套(含)以上的设计、制造、工程建筑、调试等总承包200MW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尿素水解制氨系统建设或改造合同,且具有投运业绩。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2.2所供设备、材料是经过ISO9000质量认证的设备,并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书;
3. 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8日。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