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3号机组公用系统设备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包括3号机组(1×600MW)汽机辅机、锅炉设备、电气设备、脱硫、灰渣系统及环保公用系统设备等所有3号机组生产项目,还包括全厂制粉系统设备、全厂空调系统、全厂起重设备、全厂生产辅助系统、全厂在线化学仪表、全厂光伏设备,以上设备的C修以下的定期检修、维护、消缺、抢修(包含汽机主机设备抢修)、5m2以下的单一设备修后补漆、保温、锅炉内部检修升降平台租用及技术服务、脚手架搭拆维护工作,脱硫及灰渣系统的定期检修、维护、抢修项目;还包括:锅炉吹灰、设备保洁、隐患整改、电气预防性试验、安全文明标识修补等各种设备维护所涉及的焊接、修配加工、设备起重吊装以及防台防汛配合等日常工作。本项目的维护工作还包括合同期内招标方因改造升级新增加设备的维护,按业主要求参与计划性检修的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3号机组公用系统设备维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类似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9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月18日17:00止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3号机组公用系统设备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包括3号机组(1×600MW)汽机辅机、锅炉设备、电气设备、脱硫、灰渣系统及环保公用系统设备等所有3号机组生产项目,还包括全厂制粉系统设备、全厂空调系统、全厂起重设备、全厂生产辅助系统、全厂在线化学仪表、全厂光伏设备,以上设备的C修以下的定期检修、维护、消缺、抢修(包含汽机主机设备抢修)、5m2以下的单一设备修后补漆、保温、锅炉内部检修升降平台租用及技术服务、脚手架搭拆维护工作,脱硫及灰渣系统的定期检修、维护、抢修项目;还包括:锅炉吹灰、设备保洁、隐患整改、电气预防性试验、安全文明标识修补等各种设备维护所涉及的焊接、修配加工、设备起重吊装以及防台防汛配合等日常工作。本项目的维护工作还包括合同期内招标方因改造升级新增加设备的维护,按业主要求参与计划性检修的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3号机组公用系统设备维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或承修、或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类似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
4.9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月1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