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海门电厂火力发电厂电气二次检修作业标准化AR平台研发项目。
1.2项目概况:海门电厂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基于现场电气二次相关的设备,以及检修工艺的要求,针对电厂需要的检修文件包的工艺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AR智能眼镜的研发。(具体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2.招标范围
完成海门电厂火力发电厂电气二次检修作业标准化AR平台研发项目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内容,工作内容:①完成AR眼镜与既有检修工艺流程的融合性研究,研究出构建电厂的电气类设备的检修文件包(标准的工艺、固化的经验等)的AR指导;②远程指导(配套的APP根据运维角色和管理层人员角色信息的推送);③通过AR完成W、H见证点;④继电保护专业的保护校验自动计算过程,使设备可靠性及经济性得到提高,其中定值部分可以由招标方自主设置。项目完成一年内至少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至少一项(华能海门电厂为第一单位)。项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即:科研过程中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器具的工程承包方式。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3.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AR或APP的相关产品开发能力。拥有相关AR或APP的相关产品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准更换。不准转包、确需分包的工作,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单位、分包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
4)投标人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6)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月2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