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汽轮机可拆卸保温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山东石岛湾核电厂示范工程常规岛汽轮机高压缸及主汽阀安装可拆卸保温,本工程汽轮机由上海汽轮机厂生产,额定功率为200MW,主汽阀前主蒸汽额定压力为13.24Mpa,温度为566℃,为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全转速核电汽轮机。汽轮机布置在12.6m运转层平台,汽轮机本体部分总长16.3m,总重约437.4吨。汽轮机保温部位按蒸汽温度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主汽阀组、导汽管、高压缸本体及高低压连通管,温度由566℃降至约290℃,保温层的表面温度均不应超过50℃,上下缸温差不超过30℃。
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汽轮机高压缸及主汽阀安装可拆卸保温。投标人负责对现场设备本体进行实地测量并绘制三维模型,并进行可拆卸保温及保护罩壳设计,最后负责保温及外保护罩壳的安装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二)专用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须具有3项以上(含3项)同等或以上规模保温施工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月2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2日9:00起至2018年1月2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在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9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