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2018年上半年聚合氯化铝招标公告
2018-01-11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12-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上半年聚合氯化铝)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水气厂聚合氯化铝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生活水处理装置使用。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90吨,最高限价为37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卧里屯仓库
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正常生产使用约为13吨/月
供货需求说明:合同生效后8月内均匀到货
结算数量:按我公司计量数量为准. 对于首次在我公司使用的药剂,由中标单位先提供10吨聚合氯化铝,由我公司水汽技术中心检验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后由试用单位出具试用报告。若报告认定试用合格,由中标单位继续提供剩余的80吨聚合氯化铝,列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若认定试用不合格,对试用的10吨氯化铝不予结算,剩余数量的氯化铝由供应商自行取走,费用由供应商独自承担,同时合同终止。
按照财务制度每月结算一次当月25日前开具发票,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聚合氯化铝 |
见技术要求 |
吨 |
90 |
合同生效后8月内 |
2.3技术要求规格及标准要求见《生活水装置使用的聚合氯化铝采购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3.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旧版营业执照,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省级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批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查验)、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需提供该产品在生活饮用水装置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成功使用的业绩(每年至少提供一份业绩)、附用户清单、有效联系方式及用户评价报告(报告的结论为合格,使用单位加盖公章)和合同复印件等。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3)项可不提供);(4)银行开户许可证;
(5)代理商提供代理授权书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6.1和6.2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2017年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内部企业有不良记录且在考核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8-1-12 08:00:00 至 2018-01-18 23:59:59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