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来峰焦化厂1#、2#焦炉炉头烟收集装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煤焦化西来峰焦化厂1#、2#焦炉炉头烟收集装置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区西来峰焦化厂。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乌海能源有限公司西来峰煤化工分公司焦化厂1#2#焦炉炉头烟收集装置,为焦炉配套建设,包括装煤车集尘系统、推焦车集尘系统、装煤阻火型低压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皮带集尘装置、装煤除尘通风机组、螺旋输送机 、粉尘加湿机、烟囱、焦炭预处理装置等,(包括土建、安装、非标制作及配套的水、电、汽、气、自动化控制仪表等辅助工程)。建设数量为1套,可同时实现推焦炉头烟和装煤炉头烟的收集。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内容及范围:焦化厂1#2#焦炉建设1套炉头烟收集装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必须具有2014年至今不少三份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原件);
(5)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出具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
(6)必须提供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7日16:30时(北京时间)期间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