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1.1华能海门电厂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海门电厂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基于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预期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电气系统运行状态的在线诊断分析,找出系统中潜在的故障隐患;
(2)实现电气系统点检定修决策智能化(自动生成故障报表、自动提醒、预警管理等);
(3)实现便捷有效的人机交互。(具体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2.招标范围
完成华能海门电厂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项目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内容,工作内容:①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为本项目提供一个整体解决方案。该方案要求从招标方企业信息化的全局角度上予以生产管理和构建,包括系统总体结构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应用功能实现方案、系统软件及数据库规划方案等。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提出分步实施的最佳阶段划分建议;②提供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各功能系统的全部实施工作,包括系统调查、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安装、系统测试、系统上线、系统试运行工作。其中还包括必要的二次开发工作;③根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供项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和工具,使他们能够开展系统客户化、系统调试和系统维护工作;④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和应用人员,并使受训人员能得心应手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该平台。项目完成一年内至少生产1个实用新型专利与研发单位共同拥有(华能海门电厂是第一单位)。项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即:科研过程中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器具的工程承包方式。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3.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类(电源工程类)特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3) 投标人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准更换。不准转包、确需分包的工作,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单位、分包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5)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月20日17:00止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门电厂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1.1华能海门电厂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海门电厂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基于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预期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电气系统运行状态的在线诊断分析,找出系统中潜在的故障隐患;
(2)实现电气系统点检定修决策智能化(自动生成故障报表、自动提醒、预警管理等);
(3)实现便捷有效的人机交互。(具体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2.招标范围
完成华能海门电厂电气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智能监视平台项目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内容,工作内容:①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为本项目提供一个整体解决方案。该方案要求从招标方企业信息化的全局角度上予以生产管理和构建,包括系统总体结构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应用功能实现方案、系统软件及数据库规划方案等。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提出分步实施的最佳阶段划分建议;②提供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各功能系统的全部实施工作,包括系统调查、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安装、系统测试、系统上线、系统试运行工作。其中还包括必要的二次开发工作;③根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向招标方提供项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和工具,使他们能够开展系统客户化、系统调试和系统维护工作;④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和应用人员,并使受训人员能得心应手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该平台。项目完成一年内至少生产1个实用新型专利与研发单位共同拥有(华能海门电厂是第一单位)。项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即:科研过程中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器具的工程承包方式。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3.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类(电源工程类)特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3) 投标人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准更换。不准转包、确需分包的工作,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单位、分包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5)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月2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