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电工、电料 |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投标人为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近三年内2个及以上电缆销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备查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对应成立年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8.最近两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