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压气机进气过滤器装置和排气消声器装置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企业自筹。
二、项目名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压气机进气过滤器装置和排气消声器装置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HC20180102
四、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第一包:进气过滤器装置采购项目 一套;
第二包:排气消声器装置采购项目 两套;
注:合格供应商可根据需要任意选择包件投标,最多能中取两个包件。选择两个包件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包件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介绍信,说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税务登记证;
(4)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2)、(3)、(4)、(5)资料需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 01 月 12 日至2018年 0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压气机进气过滤器装置和排气消声器装置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企业自筹。
二、项目名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压气机进气过滤器装置和排气消声器装置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HC20180102
四、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第一包:进气过滤器装置采购项目 一套;
第二包:排气消声器装置采购项目 两套;
注:合格供应商可根据需要任意选择包件投标,最多能中取两个包件。选择两个包件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包件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介绍信,说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税务登记证;
(4)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2)、(3)、(4)、(5)资料需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 01 月 12 日至2018年 0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