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公塔电厂站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项目业主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规模:1)唐公塔站至电厂站间现有正线及站线更换50kg/m钢轨和道岔,及换铺碎石道床;2)电厂站尾部进路适应性改造;3)配套的通信、信号改造、房屋新建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公塔电厂站改造”工程中唐公塔站至电厂站间现有正线及站线更换50kg/m钢轨、道岔,换铺碎石道床;电厂站尾部进路适应性改造以及配套的通信、信号、供电、房屋新建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勘察(含通过评审所应完成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联络、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按设计文件中要求不包含机车头及自卸车头)、设备监造、运输及储存、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及现场调试、试运行、消缺、装置性能保证和最终交付投产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等。
2.4.2分界
电厂专用线自唐公塔站接轨4#道岔岔首起(K0+000)至厂区终点K1+633,正线全长1.63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5投标人具有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需符合3.2的条件, 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
3.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备不少于3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投资金额的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
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 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公塔电厂站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项目业主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规模:1)唐公塔站至电厂站间现有正线及站线更换50kg/m钢轨和道岔,及换铺碎石道床;2)电厂站尾部进路适应性改造;3)配套的通信、信号改造、房屋新建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公塔电厂站改造”工程中唐公塔站至电厂站间现有正线及站线更换50kg/m钢轨、道岔,换铺碎石道床;电厂站尾部进路适应性改造以及配套的通信、信号、供电、房屋新建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勘察(含通过评审所应完成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联络、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按设计文件中要求不包含机车头及自卸车头)、设备监造、运输及储存、建(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及现场调试、试运行、消缺、装置性能保证和最终交付投产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等。
2.4.2分界
电厂专用线自唐公塔站接轨4#道岔岔首起(K0+000)至厂区终点K1+633,正线全长1.63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5投标人具有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需符合3.2的条件, 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有明确分工、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
3.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备不少于3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投资金额的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
请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 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