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 属于贵州兴仁电厂新建工程配套项目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15]1944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 100%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 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巴铃镇
1.2建设规模:贵州兴仁电厂2×660MW新建工程
1.3 计划工期: 2018年3月31日至 2020 年1 月31日, 67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主体施工二标段:2号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同时,以下系统采用统招分签方式实施,即中标单位分别除尘除灰系统EPC、脱硝系统EPC单位签订合同:#2炉除尘除灰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和#2炉脱硝SCR系统建筑安装工程。以上招标范围仅供参考,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近5年必须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不包括分包项目的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全程担任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包括分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2.2承装一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相关要求。(限与电网有关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项目不予授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3日。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标书费金额为50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