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犁 20 亿 Nm³a 煤制天然气项目50吨汽车起重机重新招标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Nm3煤制天然气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证编码20091001)。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亿煤制天然气,建设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火龙洞疗养院,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0吨汽车起重机(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吨汽车吊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序号 描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汽车吊 最大额定起重量50吨,5节臂 1 台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汽车吊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如未取得3C认证,允许厂家承诺在交车前提供,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型及以上汽车吊十台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的页面);
1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8:30至 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工作日);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Nm3煤制天然气项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证编码20091001)。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亿煤制天然气,建设地址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火龙洞疗养院,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0吨汽车起重机(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吨汽车吊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序号 描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汽车吊 最大额定起重量50吨,5节臂 1 台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汽车吊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如未取得3C认证,允许厂家承诺在交车前提供,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
10.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与本次招标同类型及以上汽车吊十台及以上供货业绩(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的页面);
1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8:30至 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