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为医院发展需购置医疗设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28-184101114007/01
招标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超高清鼻窦镜系统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超高清鼻窦镜系统(进口产品) | 1台 | 主机全数字化信号传输,输出分辨率支持1920×1080,逐行扫描,16:9比例输出。 | |
2 |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进口产品) | 1套 | 用于获取口腔颌面区域的二维全景X射线影像、头颅侧位X射线影像和口腔颌面区域、耳鼻喉区域的三维X射线影像,可广泛用于牙体牙髓牙周疾病的诊断,正畸及口腔种植外科等的需要,亦可满足耳鼻喉诊断影像的需要。 | |
3 | 麻醉深度监测仪(进口产品) | 1套 | 适用手术种类:适于全科手术监测,包括开颅、烧伤、眼科、听力障碍等各类手术。 | |
4 | 眼科激光机(进口产品) | 1套 | 激光波长:532nm | |
5 | 转运呼吸机(进口产品) | 1套 | 兼具有创通气、无创通气功能 | |
6 | 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等设备(进口产品) | 1批 | 临床适用范围:适用于超声、X线三维立体定位、核磁引导下乳腺微创活检取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主机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可以参加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1-1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1-2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2-09 14: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