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楼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楼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社字〔2017〕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民族大学,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等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楼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
2、建设规模:内蒙古民族大学留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11729.72㎡。
3、招标内容、技术规格及数量:
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
共2部乘客电梯,其中:
无机房乘客电梯8层8站/载重1000Kg,速度1.75m/s,1台;
无机房乘客电梯7层7站/载重1350Kg,速度1.75m/s,1台。
4、总投资额:70万元。
5、供货及安装期:按招标人要求,满足施工进度,与工程主体同步完成电梯的安装与调试(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6、工程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质保期:两年免费质量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许可证(无机房客梯制造级别A级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3.每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通辽市辖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安装技术人员属于投标人(生产厂家)员工,提供三年内的工资发放表,并出具近三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5日—2018年01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
3、报名须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或未胶装成册者将被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
(7)投标人在通辽市辖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产权人、承租人为投标人,非民宅);
(8)售后服务机构的安装技术人员,具有三年内的工资发放表,并出具近三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方式: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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