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由于投标人不足3家而流标,经研究决定对本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回城乡境内,为灌区末级渠道及配套建筑物改造和配套计量设施改造等内容。含其建筑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临时设施、项目代运行及维护管理、质保、移交等内容,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70天,一个标段。
末级渠道及配套建筑物改造:花园乡11条斗渠长约3.25km,节制闸45座;回城乡九龙树村26条斗渠长约6.78km,回城乡节制闸230座、农桥30座,九龙树村1#管网改建PVC管道280m。
计量设施改造(含测控器远传系统)等:更换计量设施合计84套,其中回城乡41套,花园乡43套;南湖万亩滴灌新建43套,安装电磁流量计1套;西干渠安装电子水尺4套。
根据本项目设计,每种流量计、电子水尺等主要设备材料,投标人须报三种品牌型号供发包人备选(发包人保留施工中另行选配的权利),配套计量设施端口必须无偿向发包人开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一级资质,具备信息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地类似业绩,信誉良好,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投标人还须具有代运行及维护管理本项目十年及以上的能力。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在新疆水利网“水利建设”栏目“招标投标”中,本项目招标公告页下发布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10:00时,
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 :刘莉
电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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