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SH-FW-GKZB2018-QT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服务 已由 项目业主 批准,项目业主为 锦州石化公司 ,资金来自 业主管理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服务。
功能用途: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传输准确。
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对22台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连续监测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同时满足锦州石化公司技术服务条款要求服务。
服务地点: 锦州石化公司、兴海公司 。
2.2 招标范围:对锦州石化公司22台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其中包括目前停运监测设备4套,服务期内开工按1套运营均价折算至天,以实际运行天数计算服务费用),包括废水5台监测设备、废气15套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在线监测设备包括:二催化装置2套;三催化装置2套;加氢裂化装置1套;加氢改质装置1套;二套焦化装置1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1套、2万吨/年硫磺回收1套;热电公司新脱硫2套、老脱硫2套;兴海公司1#35吨锅炉1套、兴海公司原油商储1套;炼油污水总排1套(5台监测设备);厂界在线监测设备2套(20台设备)。规范监测站房内设备设施完整度,如部分数采仪加装防爆箱等。
2.3 服务期:2018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2.4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连续监测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同时满足锦州石化公司技术服务条款要求服务。
2.5 付款条件:合同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条款完成技术服务后,扣除考核部分费用一次性支付。
2.6 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2.7 最高投标限价: 80 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具有法人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3业绩要求:2014年至2016年完成的北京市以北地区的煤电厂或石油化工方面在线监测设备运营业绩,每年运营设备数量至少为30套以上(以合同原件和实时监控截屏打印件为准);
3.2.4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及以后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其他不良履约记录;
3.2.5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80%以下(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16 日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