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乌拉泊古城保护规划修编项目已经由文物保函【2016】905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2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对乌拉泊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的修编工作。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须具备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经验,编制过不少于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且通过验收;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
4.3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备查,留存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备案的投标单位,请按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的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2逾期报名的或者未按指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公司
联 系 人:纪少雄、贺波严
电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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