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遂政采招【2017】329-1号
办公家具类协议供货项目内容及主要要求
包号 |
货物种类 |
备注 |
A |
木制办公家具 |
包括:实木、板式等办公家具 |
B |
金属类办公家具 |
包括:钢制、钢木、铝制等办公家具 |
C |
皮、布类办公家具 |
包括:皮(布)质沙发、转椅、会议椅等办公家具 |
D |
校用家具 |
包括:课桌、椅、实验室操作台、高低床、连排椅等校用家具 |
2、投标人必须报出所投包段投标品牌的所有种类、规格、型号、优惠率、价格;
2.1 投标文件必须分品牌单独装订密封。
2.2 一个品牌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生产厂商或其他组织的家具生产厂商;
3.3 如果家具生产厂商不能直接投标的,可委托一家代理商(经销商)作为全权代理前来投标,投标文件可以加盖代理商公章,但投标人的名称仍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投标品牌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必须由其全权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事宜(如招投标、中标后的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售后服务等,中标生产厂商需承担责任)。
3.4 如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如同一品牌对两家以上进行授权投标的,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在遂平县城区内指定至少1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代理商和售后服务机构(可含投标人或委托代理商);售后服务机构必须至少具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以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或厂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并提供规范有效的用工合同);
3.6 投标文件必须分品牌单独装订密封。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协议供货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在遂平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4.3 在遂平县城区内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A、C、D包门店和卖场面积面积≥200㎡;B包经营面积≥30㎡(包括:销售展厅、柜台、门店);
4.4 属于原中标协议供货商的,在上次政府采购协议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行为发生,没有不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发生。
5、本项目协议有效期:自中标协议供货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6、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