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主网自动化主站系统维修(基础设施设备维保)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备注:本招标项目如与广东电网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清远供电局主网自动化主站系统维修(031800MS62180147)的基础设施设备维保,主要对英德、阳山、连州、连南、连山调度的UPS系统、精密空调系统、机房监控系统、大屏幕系统等辅助设备各5套维保。清远地调新、旧大楼以及清新、佛冈自动化机房UPS系统、精密空调系统、机房监控系统、大屏幕系统等辅助设备维保,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2.3计划工期:2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清远供电局主网自动化主站系统维修(基础设施设备维保) 项目进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投资:115.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3.4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1 月 15日 9 时 00 分 00秒至2018年 01月 19 日 17 时 00 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