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化验监测部原油渣油沥青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17-SY33-WZ225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审批、核准手续,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2 根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17]22号会议纪要,为满足原油、渣油及沥青分析要求,化验监测部需采购薄层色谱仪、紫外荧光硫测定仪、沥青分析等设备。
1.3 招标产品范围: 见表1、表2
标包划分: 二个包,投标人可以投任一包或二个包。
表1(包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期 |
1 |
棒状薄层色谱仪 |
符合润滑油基础油化学族组成测定法(SH/T0753-2005)和岩石中可溶有机物和原油族组成棒薄层火焰离子化分析方法(SYT6338-1997)的标准要求。适用于原油、渣油、蜡油、沥青四组分分析。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
2 |
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
适合于工业污水、废水中氨氮测定、溶解氧测定。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
表2(包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期 |
1 |
紫外荧光硫测定仪 |
符合ASTM D5453、D6667、D7183、GB/T17930、GB/T11060、SH/T 0689等标准要求,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等气液态烃及各类油品总硫分析。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2 |
沥青动力粘度测定仪 |
符合JTG E20(T0620-2011)、SH/T0557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中粘度测定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3 |
沥青软化点测定仪 |
符合JTG E20(T0606-2011) 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中软化点测定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4 |
沥青闪点和燃点试验器 |
符合GB/T 3536、JTG E20(T0611-2011) 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中闪点测定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5 |
沥青溶解度测定仪 |
符合GB/T 11148、JTG E20(T0607-2011),适用于各类沥青蒸发后残留物的溶解度的定。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6 |
粘度分析仪 |
符合SH/T 0654粘度分析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7 |
闪点分析仪 |
符合GB/T 267闪点分析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8 |
沥青针入度分析仪(含恒温水浴) |
符合GB/T 4509,JTG E20(T0604-2011)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9 |
防爆冰箱 |
容积186L,满足油品、沥青等存储防爆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10 |
硫酸雾多功能取样管 |
符合标准:HJ 544-2016 、GB/T 16157-1996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11 |
研究级显微镜 |
可用于催化剂分析,研究催化剂表面结构,了解催化剂性能。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1.5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包一: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 包二: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1.6 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7 资格要求:(包一、包二)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和代理商, 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需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签或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税务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及国家税务局查询网站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近三年(2014~2016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相应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
包一: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近五年(2013—2017年)具有石油、化工及同类行业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包一中棒状薄层色谱仪还须提供该设备具有用于分析炼油装置常压渣油、减压渣油、常压重蜡油、催化油浆、脱硫渣油以上几种油的混合油中的四组份(饱和分、芳香分、胶质、沥青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包二: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包二中第1至第8项和第10项)近五年(2013—2017年)具有石油、化工及同类行业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至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