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对华盛官港小区7个矿建项目的工程监理。7个工程包括:华盛官港综合站服务用房维修、华盛官港活动场地维修、华盛官港大门及道路维修、华盛官港小区室内设施维修、华盛官港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华盛官港小区室外设施维修、华盛官港小区绿化。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内,预计240日历天;在监理过程中,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监理期限, 费用不增加。
2.3 服 务 地 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华盛官港小区施工现场。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能力的监理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及以上监理资质; 3. 河北省外企业须取得《省外进冀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监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发生;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指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派驻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8-01-15 17:00:00至2018-01-22 23:59:59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