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紫金云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A1数据中心及D1动力中心建筑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金昌紫金云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7)53号文备案,项目业主为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符合本工程招标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甘肃金昌紫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是甘肃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工程和2017年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同时被工信部列为《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项目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建设、运营,总投资约为50亿元,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拥有50000 个机柜服务能力的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00亩,规划建设两栋数据机房、两栋动力中心、一栋集控中心、一栋维护支撑中心,总建筑面积5.52万平米;安装机柜5800个,一期投资总额为8.46亿元。项目将按照国际T3/T4 标准、5A绿色等级,建成高标准的绿色数据中心,满足客户建设定制化、合作多元化等需求,全面支撑甘肃政务数据中心集中管理需求及省内、外重要企业互联网+转型数据中心需求。
建设地点: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用地位于金昌市重庆路与福州路交叉口,距离金昌市区约4公里。
招标范围:A1数据中心1栋,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5400平方米;D1动力中心1栋,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838平方米。甘肃金昌紫金云产业园区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A1数据中心和D1动力中心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
2.4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计划工期:260天
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财务状况良好,不应处于被清盘,破产情况;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5年(2012年9月1日至今)内具有同等及以上建筑规模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具有大型信息机房或相关机房建设经验者优先;具有鲁班奖、飞天奖或省级相关奖项者优先;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具有(2012 年 9 月 1 日至今)同等及以上建筑规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3.1.5 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1.6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具有(2012 年 9 月 1 日至今)同等及以上建筑规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
3.1.7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3人、质量员3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所持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员工近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依据),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后,原件带 入现场核查);近3年(2014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企业在近3年中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被国家通报批评,近3年(2014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近3年(2014年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1.9 投标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并将备案登记表编入投标文件第四章“十、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办法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预审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本次资格预审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为9个,将在预审合格范围内中择优选定。
5、资格预审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 1 月16日0时至2018 年1月20日0时
5.2获取地点:
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sebidding.com)。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sebidding.com),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浮动窗口“投标商须知”的相关程序进行网上注册、办理签章,然后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