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抽水蓄能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至远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抽水蓄能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至远丰)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7〕684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1.220kV抽水蓄能至远丰线路配套远丰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回220kV电缆出线。2.500kV鹏深乙线单改双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3.5km。3.220kV抽水蓄能电厂至远丰线路工程(架空线路部分):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14.7km(双回路段11.0km,四回路塔挂双回线3.7km)。4.220kV抽水蓄能电厂至远丰线路工程(电缆线路部分):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分别长5.81km和5.77km。5.220kV深东甲乙线N2~N3升高改造工程:新建直线塔1基,更换1个耐张段导线长2×0.938km,利用原线路两根光缆(构架~N4)重新紧线长0.985km。6.220kV马李甲乙线N18~N19改造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1.0km。7.220kV深水甲乙线N2~N3升高改造工程:新建直线塔2基,更换1个耐张段导线长2×1.889km,利用原线路一根光缆(构架~N5)重新紧线长1.944km。8.220kV远马线改造工程(架空线路部分):新建单回架空线路1.0km,利用抽水蓄能至远丰线路建设的四回路铁塔挂单回导线1×2.3km。9.220kV远马线改造工程(电缆线路部分):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2.32km。10.110kV樟芬ⅠⅡ线N14~N16改造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0.8km。(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3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
2) 资信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专用条款:
1) 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许可。
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被建设部门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处罚,尚在处罚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4)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5)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 16 日 00 时00 分至2018年1月 2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