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唯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变电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13-186012190129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筹措到位,具备了招标条件,欢迎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上海唯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电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所涉及(包括不限于)的变电站内原有电气材料和设备的拆除、搬离现场至指定地点、变电站更新所需所有电气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项目施工、系统调试、开通、办证、质监、验收、资料收集归档、技术培训、交付业主使用以及在质保期内的保修、维护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工程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718号
施工工期:主要设备及材料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应具备货到现场的条件(实际到货时间根据业主方通知);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电施工的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具体停电日期由业主方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进场后原有电气材料和设备的拆除须在2个日历天内完成;更新改造施工须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中标单位需密切配合招标单位的要求,完成系统工程所有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系统工程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发出开工通知约定的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100%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5)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实施(包括设采购、安装、调试)经验及业绩(须提供合同、验收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1月15日到 2018年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