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上蔡县第十六小学(原苗沟小学搬迁)建设项目已由上政办【20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蔡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蔡县第十六小学(原苗沟小学搬迁)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上蔡县第十六小学(原苗沟小学搬迁)建设项目
2.4建设规模:新建上蔡县第十六小学办公综合楼、栋教学楼、阶梯教室、图书馆、餐厅、学生宿舍楼等,总建筑面积共计24883.67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360日历日
2.8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有效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
3.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部七大员(施工员、测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持证上岗,且配备齐全,项目配备人员须为单位正式员工;
3.5.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最近八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七大员等)近八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查询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3.5.3 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