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垦利区刘家遗址地下勘测项目
序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备注
1 东营市垦利区刘家遗址地下勘测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招标人所需购买服务的能力(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其中业务范围需具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规划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其中业务范围需具备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4、投标人须具备考古勘探团体资格;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0万元
四、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