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其它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亚氯酸钠一批招标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1、技术要求、内容、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亚氯 酸钠 |
亚氯酸钠(NaClO2)≥85.0 氯酸钠(NaClO3)≤2.0 氯化钠(NaCl)≤9 氢氧化钠(NaOH)≤1.5 碳酸钠(Na2CO3)≤1 硫酸钠(Na2SO4)≤1.5 粒径(mm)≤1.0 ≤1.5% |
固体:385吨 (50Kg/桶) |
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提前通知,分批供货。 |
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
落地交货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2投标人应具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及运输能力,可以是所供货物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在购买文件前须向代理机构联系),并具有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如有危化品,需提供危化品相关(销售、生产、制造)证明或资质及材料,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3 所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应具有并符合国家要求的对生产制造该产品所需的全部资质、资格要求,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水平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对产品的包装、运输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也必须满足其要求;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018年1月15日09:00,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1月19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