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水平延深井巷工程项目(+350m水平21-1煤层回风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23-2煤层回风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辅运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主运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煤仓、+350m水平煤仓上口联络巷等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招标人为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水平延深井巷工程项目;
2.2 项目地址: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城县八区团结路63号);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350m水平21-1煤层回风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主运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煤仓及煤仓上口联络巷等工程;二标段为+350m水平23-2煤层回风暗斜井及联络巷、+350m水平辅运暗斜井及联络巷。
2.4 工程期限:2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内容,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3.2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
3.3 工程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合同原件;
3.4 安全业绩,投标人煤矿工程建设项目3年内未发生较大(含)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业绩需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3.5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