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供货周期
1 垃圾焚烧炉排设备 2条线 合同签订后4个月开始分批次供货,最终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制造厂/供应商;
(2)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络截图);
(3)投标人应具有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15年至今)具有三个及以上单台4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垃圾焚烧炉排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用户名称、规模、投用时间、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
(5)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设备供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