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1-4#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和在线设备比对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是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4号)要求组织对1-4#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对出口两套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验收。要求组织进行现场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和在线设备对比验收监测、编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在线设备验收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 | 最高限价 (含税,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包钢庆华1-4#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和在线设备比对验收项目 | 18 | 2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验收备案意见 | 取得项目验收备案并开具6%全额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以银行承兑支付全额款项。因乙方原因超期一个月以上未取得批复扣除50%货款,中标后两个月仍未完成验收,甲方可单方解除该合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近期开具的6%的全额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3.3具有环保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CMA资质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3.4本项目负责人员需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验收培训合格证书(出具负责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5具有近两年内(2016年1月1日后)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账
开户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1.6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301房间
4.3.2邮件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3.2.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
账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及标段。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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