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甲醇分公司离子交换树脂采购 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等级 |
1 |
甲醇公司生产科 |
离子交换树脂\D201MB |
TO |
32 |
GB/T 16579-2013 |
2 |
甲醇公司生产科 |
强酸阳离子交换树脂\D001 MB |
TO |
17 |
GB/T 16580-2013 |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烯烃公司危险化学品库房;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质 保 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2)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含)所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订单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