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2018年给水泵汽轮机清关及内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2018年给水泵汽轮机清关及内陆运输服务-华润电力曹妃甸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华润曹妃甸电厂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是河北省首个百万发电机组项目,厂区规划占地面积约为25公顷,总投资约70亿元。项目作为曹妃甸工业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龙头项目,被列为河北省环渤海经济带的重点项目之一,对于维护京津唐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保障曹妃甸开发建设的电力和热力需求,促进曹妃甸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构建和完善,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向华北电网输送电能达100亿千瓦时以上,将成为华北骨干电网的重要支撑项目。
二、招标范围:
负责给水泵汽轮机进口货物天津港海港清关及内陆运输服务,两批次,投标有效期180天(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为注册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投标人近五年具有2个及以上项目业绩,每项业绩须同时包含货物进口报关、报检及内陆运输服务,并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服务质量、商务等纠纷。
3.6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或其隶属企业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6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