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渔港古镇(一村一镇)示范工程海堤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区发改〔2017〕47号)、(港区发改〔2017〕60号)和(港区发改〔2017〕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450602ZB1801003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
建设规模:建设海岸线1.6公里滨海步道。地面铺装面积15251.36平方米,挑出海堤平台铺装面积739.23平方米,绿化面积780平方米,小木屋33平方米(两座),景墙1个,雕塑3组,景石1个,花岗岩防护栏杆1512米,防腐木坐凳134.2m×1.2m,防腐木坐凳67m×0.6m,混凝土波纹型坐凳17.5m×0.4m等,详见施工图纸。
合同估算价:工程建设费用约人民币550万元 。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拆除、路面铺装、园林绿化、道路照明;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远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