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木乡水厂、武陵山乡水厂、龙桥二水厂、义和水厂、金钗堰水厂自动化控制及水质在线监测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涪发改委发〔2016〕630号文件、涪发改委发〔2016〕631号文件、涪发改委发〔2016〕632号文件、涪发改委发〔2016〕633号文件、涪发改委发〔2016〕6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大木乡、武陵山乡、龙桥街道、义和镇、南沱镇。
2.2 投资规模:总投资额:365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木乡水厂、武陵山乡水厂、龙桥二水厂、义和水厂、金钗堰水厂共五个厂的自动化控制及水质在线监测工程项目的电控、自控、监控、仪器仪表等系统的采购、运输、安装(含土建部份)、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旧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6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