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香河县安头屯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报名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外地企业提供《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⑤检察机关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到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层1107室购买招标文件。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00分至4点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