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康保牧场二期100MW风电工程道路砌石工程
2、工程规模:本风场规划容量400MW,一期100MW已投产,本期100MW,为扩建工程。
3、工程场址:河北省张家口地区康保县牧场
4、地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6度
5、输配电布置:主变户外布置,SVG户外布置。
6、交通运输:汽车公路运输
7、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在2018年05月1日开工,2018年06月30日完工。
8、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电力行业评优标准,高水平达标投产。
9、工程计划(形象)进度:牧场二期风电工程已投产。
四、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华电康保牧场二期100MW工程检修道路范围内的护坡及排水沟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需要护坡施工的原有护坡进行坡面整理,开挖基槽。
2)对南区原有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需要浇筑混凝土的排水沟进行清理、找坡。
3)砌筑道路浆砌石边坡或挡墙。
4)现浇道路混凝土排水沟。
5)工程现场清理。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招标标段名称:道路砌石工程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一)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各证书清晰扫描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质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内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内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3)提供项目部组织及项目经理简历,拟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人员或参与管理人员简历及业绩。
(4)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三)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如果存在以下情形,请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如果不存在以下情形,请进行自我承诺(格式自制,但须包括以下内容):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3、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4、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一般设备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 16点整。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