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渠东发电一期煤场扬尘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桩基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一、工程名称: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煤场扬尘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桩基工程
二、招标内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煤场扬尘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桩基工程。包括如下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0/17-SG-0101 |
桩基工程 |
详见清单。 |
2100 |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六、工程概况:
6.1 工程名称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煤场扬尘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
6.2工程规模及概况
渠东电厂设计规划容量为2×33万千瓦+2×66万千瓦,紧靠山西煤炭基地,处于华中、华北和西北三大电网交汇处,是全国形成联网的重要电源支撑点。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注册成立,一期2×33万千瓦工程是河南省“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要电源项目,是新乡市的城市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城市热网采暖1165万m,工业供汽200T/H。
本工程一期运煤系统条形煤场位于厂区西侧,露天布置,煤场尺寸约190m×111m,防风抑尘网封闭范围190m×111m,设计储煤量为9.4×104t,满足机组15天耗煤量。煤场四周设有挡煤墙,四周防风抑尘网封闭。煤场内设有一台斗轮机,斗轮机堆取出力1000t/h,悬臂35m。煤场内设有喷洒水枪及消防管网。
七、本次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有相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3、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个投运满【壹】年,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职工,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近五年在项目经理岗位承担过类似工程完工业绩,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一年连续十二个月的社保证明。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 22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 22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