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澳头污水处理厂海提升泵站电力自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澳头污水处理厂海提升泵站电力自控工程
项目编号:CS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前述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对投标人和本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指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超声波液位计、电磁流量计、自动取样站、高清数字红外球型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配合安装函(主要设备制造商指本次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合作生产制造商)。原厂制造商有项目供货确认函自有格式的可使用自有格式,无自有格式的可参考招标文件附表。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8.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