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热电灰场异地技改工程(苗子田灰场标段)招标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灰场异地技改工程(苗子田灰场标段)。
二、工程概况:由项目法人自筹。
5.1 项目法人: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
5.2 本期容量: 2×150MW燃煤发电机组
5.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4 电厂厂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灰场异地技改工程(苗子田灰场标段) |
3000 |
详见技术要求。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负责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
4.投标申请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态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承包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2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