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集发改审字(2017)130号文件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集宁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集宁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标段;
2、工程
4、招标内容:2014年尚水御都商住小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放大街雨污水改建及恢复工程;
5、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6、招标编
二、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本企业注册的本单位职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
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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