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保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提供保洁服务;
2.3项目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2.4 服务期: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两年。
2.5 采购预算:55万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企业、组织;
3.2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过至少一项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