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招标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招标单位研究决定,采用招标方式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确定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2018-2019年度法律服务单位。
2. 招标范围与内容
2018-2019年度,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机场建设指挥部计划承担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及配套工程,飞行区下穿通道及5号机坪改造工程、浦东机场五跑道工程、虹桥机场T1航站楼改造工程、西货运区3号货运站(一期二阶段)、浦东机场T3航站楼及配套工程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本次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起2018-2019年度上海机场指挥部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指挥部职能范围内其他工作的全过程法律事务代理人的招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本次招标投标最高限价为150万元。
本次服务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底。
3.投标与中标原则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根据评标方法被确定为得分排名第一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报名必须满足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机构,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的服务供应商;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主体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律服务主体;(以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为准)
(3)具有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技术人员;
(4)不接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办公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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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