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总部基地•文创中心项目勘察,已由长高发改字【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卓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总部基地•文创中心项目勘察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
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 拒绝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
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
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
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_月_15 日至 2018 年 1月_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