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华家镇街路改造提升(站前广场及站前部分)工程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17]7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农安县华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华家镇街路改造提升(站前广场及站前部分)工程。
2.2工程地点:农安县华家镇车站。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完工时间:2018年5月30日。
2.4招标范围:水泥混凝土路顺、花岗岩路面、花池子、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及《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